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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童家本来家底子就厚的吓人,所以从这一点上看,他们家肯定愿意找一个更加稳重点的。年轻有冲劲虽然也不错,可是到了童家这个情况,他们自然会更愿意选择风险小一些的人合作。是以,白丰台经过考虑,还是选择了狄锦文。
>狄锦文今年三十五岁,可以说是正当年。成熟稳重,而且也不算大,并且具有一定前进动力。可以说经验和闯劲都是非常强的一个年纪。另外,三十五岁,就能够控制购买很多黄安粉的财力,这本身就说明狄锦文的能力,是比较靠谱的。
话说狄锦文还真不算是外行,原先在军统的时候,他曾经在总务处工作过。总务处本身就是后勤部门和财务部门的综合体,狄锦文本身就负责的是外联,采购一些物资之类的东西。后来因为表现优异,被钱金勋看重,带去了情报处。之后又一路跟着范克勤到了安全局。
其实总务处虽然是后勤部门,但你要说他们一点不会外勤的事,那真是外行了。就好比车王舒马赫一般,他在全世界的各种赛道比赛,有的赛道他擅长,有的不擅长,但你要说他在不擅长的赛道跑的贼特么慢,那只能说你这是外行人瞎白话了。因为他在不擅长的赛道跑,那都是普通人望尘莫及的存在。这就是内行和外行的区别了。
再者说,狄锦文这些年跟着范克勤干活,他能差的了吗?还有就是这一次本身也用不着其他的,基本就是和童家接触,并且是做生意。这本身就是狄锦文擅长的。
而狄锦文在上海的身份,更是方便了,做生意的。这种职业很自由,方便,而且到哪去都合理。
白丰台暗中传信,将三天后童家会到岸一批黄安粉的事等等,写的清清楚楚。另外,也安排了人去各个码头监视。等确定来了后,也会告诉狄锦文。
但狄锦文从现在开始就要开始准备了,想办法能够让童家知道,他是可以合作的对象。要不然直挺挺的找上门,就太生硬了一些。
狄锦文看完了白丰台给他的信息后,确定自己完全的记住之后,将其烧毁。他住的是上海的黄浦大酒店,毕竟他演示的身份就是做生意的,所以住的高档点是正常的。
将烧毁的灰烬倒入厕所马桶冲走后,狄锦文很快就想到了一个简单的方法。就在第二天,他一上午都在各个的诊所,医院跑,专门购买一些药瓶,各种药品全都,治疗头疼脑热的,荤素不计。而且收购的量还不小。等买完了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