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秦朝是有名的依法治国,然而秦国人却以残暴而闻名世界,其中最出名的就是焚书坑儒了,连外国人都知道。
秦国和亚叙的尼尼微城一样有挖鼻的刑罚,那确实挺残暴的,不过那是为了树立法律的威信,和亚叙人为了将自己恐怖野蛮的形象植入人心有很大区别。
在商鞅变法初期,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秦惠文王犯法一样要遭到割鼻的刑罚,只是这种罪过被当时还是王子的秦惠文王的老师代替了,也就是说商鞅是实行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想法非常超前,而且一超就是2000多年。
从兵马俑的照片来看,秦国人和德国人很像,沉默而严谨,他们的武器精度很好,那是通过严苛的法律来规定的,然而秦国兴于法律也亡于法律,在完成统一战争后秦国向全国推行秦律,这一套法律让习惯了特权和自由的东方诸国非常不习惯,在儒家的思想中,皇帝的亲属和重臣如果犯了法要皇帝亲自处理,有特权当然是最好的,谁不想有特权呢?如此一来法律就失去了公正。
西方的法律徇私枉法是根据法律知识的多寡,一个好的律师能让罪犯无罪开释,比如哈利波特就被邓布利多辩护了。波莫娜认同儒家和而不同的观点,不认同特权阶层的存在,为了树立自己光伟正形象,每个国家的胜利者都会把敌人抹黑成邪恶狡诈的人,历史本来就是由胜利者书写的,秦国的历史最让人值得借鉴的就是严刑和劳动力的问题。
春秋战国八百年战乱之后需要重建,这个时候需要劳动力,秦国的严苛刑律动不动就砍手短脚,这样一来就丧失劳动力了,而且过于严苛的法律也造成监狱人满为患,要养这些犯人需要纳税人的钱,如此一来反而成了人民的负担。ωωw.Bǐqυgétν.net
到了汉代就对法律要宽松了很多,不再动不动就砍断手脚了,关在监狱里的犯人也要劳动来抵消自己的罪责,一般都是修城墙、长城、陵墓这些事,有此一来社会生产力得到了保证,这就跟现在英国将非法移民犯人放到街上,让他们自己去劳动一个道理。
同样对待贩卖大麻罪犯也比较宽松,如果严格执行法律的话监狱早就住满了,那将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宽刑能节省财政费用,却不能有效遏制犯罪。严刑能遏制一部分犯罪,却会加大开支,还要浪费人力和财力,金斯莱的取消了阿兹卡班原来的摄魂怪看守换上了傲罗,犯人的食物和傲罗的薪水都要魔法部出,肯定要比以前花钱多很多,然而这是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