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多数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人来说,他们都要面对一个问题,我该去哪儿?我该干什么?
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普通世俗学校的毕业生要面对,连神学院的毕业生也要面对。
嘿,神学院毕业不去当神父还能干什么?
在17世纪读书是有钱人的事,就连哈佛大学最初的建校人也是富裕家庭的牛津、剑桥毕业生,而且在那个神权还没有完全消失的时代,连哈佛文科硕士也找不到神职工作。一个能写会说的人也可以办报纸,或者是成为家庭教师,总之他不一定必须成为牧师。
塞缪尔·帕里斯是波士顿第一教堂的成员,当塞勒姆教会的代表他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年轻的牧师,资历尚浅,并且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他出生在英格兰,少年时绝大多数时间在巴巴多斯度过。他的家庭从事种植业,有一个种植园和七十名奴隶,曾经在哈佛上过几年学,却因为父亲去世退学了。
那个时候巴巴多斯因为制糖业曾经非常富有,但那地方就像南北战争前的南方一样,只有舞会、吹嘘和带着假发的“贵族”。
那里的商业环境并不好,巴巴多斯产品的外销渠道也主要仰赖欧洲,想要阔宽自己的销路就要吞并别人的,帕里斯父亲死后他父亲的渠道被别人给抢走了,而还是个孩子,一脸书生气的帕里斯并不擅长商业竞争。几年后帕里斯就**买了那些财产,来到了波士顿,与伊丽莎白结了婚,自称是西印度群岛的商人。一开始他的生活富足而安宁,但是尽管马萨诸塞州笔巴巴多斯繁华得多,也有更有利的经商环境,他的事业却开始走向失败。
他渐渐习惯了商业竞争,就像习惯交易一样,然而尽管机会经常降临,他每次都抓不住。有一年帕里斯威了一次颇具竞争的贷款而数次进出法院。
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不得不重新成为牧师,他的哥哥是英格兰牧师,叔叔在波士顿第一教堂布道,在二人的引荐下,教会让他去马萨诸塞州一个很偏僻的小村庄服务。
帕里斯不是多明我派的教士,他没有崇高的使命感,为了铲除愚昧、布道光明才去那些贫困落后的地方。
他家里有关系,在那个村子呆几年他就调回了波士顿,就像二战时期西点毕业的“将军”到前线去混两年资历,回美国后他就可以去国防部了。
地狱有很多种类型,比如炮火连天、遍地残肢的战场,又或者是什么都没有,只有数不完愚昧农民的乡下。一个名校毕业的大学生,他明明可以留在大都会里,享受文明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