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是快要被这些人的智商给气笑了,没事学人打什么劫,好歹有几个好手吧,全部是一些废材,一个能扛打的都没有。
只是一盏茶的功夫,地上就躺倒了一大片,一个二个抱着胳膊抱着腿,不停的翻滚着,哀嚎着。
我下手可是非常狠的,照死了的打,这些人别看叫得欢,一个二个都已经残了,除非他们运气好,能遇上梅丽这样的神医帮着医治,不然的话,这辈子休想走出家门,再继续祸害人。
我慢条斯理的蹲到其中一个人的身旁,对其道,
“想死还是想活?”
对方痛得说不出话来,不住的点头,示意自已想活。
“很好,告诉我,是谁让你们来的?又为什么要对付我?”
这小马仔只是一个炮灰而已,哪里知道那么多,只是无奈的把给他们下命令的人给供了出来,都没有经过我的严厉敲打,这些人就已经主动的把对方的住址,姓名,长相特征等,全部交待了一遍。
我倒也不怕他们这些人晃点我,反正,这富德镇就这么大,他们都这个样子了,还能跑哪里去。
我按照地址,打到一家茶牌室时,就见到这些人眼里所说的黄毛哥。
此人的头发是真的很黄,就几小绰,和寻常人有很大的区别,那据说是他自已给自已染的,为的就是标示自已无以论比的地位。
眼下倒好,成为了我的靶向物。
这人的日子过得十分的惬意,正躺在一个椅子上,手里拿着一个汤婆子捂手,嘴里时不时的给自已丢几颗花生米,嘴里还得意的哼着小曲儿,实在是让人羡慕这悠闲的好时光。
我径直穿过拥挤的桌牌,直接走到这个人面前,然后想也不想的就赏了对方两个耳刮子。
这巴掌声音实在是太大了,把整个茶牌室的嘈杂声都给压了下去。
所有人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动作一致的统一看着我,大概是没有想到,这个世上还会有这般不怕死的人,竟然敢对黄毛下手。此人在富德镇那是排得上号的人物,称之为第三把书,把持着很多事情,不听其管理的人,大多都活不过24小时。
此时此时,我在这些人的眼里,已经是一个死人,还是死得很怪的那种。
对于自已无端端的被打,黄毛由初时的错愕,再到后面的恍然大悟,甚而对不远处还在玩牌的几个手下怒喝起来,
“你们几个眼瞎啊,没有看到劳资被狗咬了吗,还不赶紧把这狗杀了祭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