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德威差点一口积年老血喷出三尺,这冯县丞是杠精本杠吧!
这个抬杠式质疑,和上辈子时空那个“证明你妈是你妈”的段子有何区别?
可是受职业限制,他又不能和堂上老爷顶嘴抬杠,县官不如现管,普通没身份的小状师哪能和主审官对着干?
要不然,早就举例甘罗十二拜相啊,骆宾王七岁写鹅鹅鹅啊,王勃十四岁写滕王阁啊,张居正十二岁参加乡试啊——哦,这个事还要过七年才发生,等等神童事迹怼上去了。
所以卑微的小状师只能躺平:“斗胆恳求二老爷划下道来,小的如何才能证明自己就是状师?”
冯县丞走位飘忽,忽然又回了正题,不接秦德威的探招:“不与汝辈浪费工夫!还是来说说此案,本官尚有印象(主要是对苦主印象深刻)。
上次这顾姓孀妇已经来告过,本官念及宗族和睦,驳了回去,请族中及邻里调解。为何本次又来上告?
而且还变本加厉,罪名更重,定然是尔等状徒讼棍之流,为了些许好处费,背后教唆生事!”
您后最后一句说的都对,但咱就是不改...
其实秦德威一直也想搞清楚,冯县丞上次驳回状子是为什么?既然这位主审官居然主动提起,那秦德威当然要趁机问问。
低情商说法:“你上次怎么瞎几把判的?”
高情商说法:“二老爷明鉴,上次苦主告状被驳回,小的百思不得其解。想必二老爷定有深意,只是小的学识浅薄,愚昧不明。
今日上堂,斗胆请二老爷发下慈悲,不吝传道解惑之心,好叫小的拨云见日茅塞顿开。”冯县丞咳嗽了一声,朗声道:“小子听好了,叫你知道本官导人向善之心意!正所谓,亲族诉讼宜缓而不宜急,宜宽而不宜猛。
亲族诉讼一旦对簿公堂,便失却回旋余地,毁伤亲族情分不可修复。
何况亲族诉讼多是一时气头,故而为官者可以有意拖延缓决,人为制造一个释放怒气的过程。ωωw.
或家族内部自行调节,或当事人自行气消,以达为官者息讼之意。”
明清司法制度史博士秦德威皱着眉头想了想,这个司法思想似乎挺耳熟,下意识又问道:“这原文是哪一本书里写的?”
冯县丞下意识的随口答道:“公案辑要,第三卷第一篇,嘉靖五年版的。”
...
...
雨一直下,气氛有点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