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冰冷,瑟瑟发抖。
“孤军,孤军,我的儿呀”母亲两手紧紧地攒着自己的双手,呼天叫地一遍遍大声喊着自己的名字,泪水奔涌不止。
姐姐双手捂着孤军并排在一起的两只脚,一边流着眼泪一边说:“这回可把妈吓的不得了,你晓不晓得,你哥听到你房间传出声响,感觉不对劲,进房一看,你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不醒人事,赶紧把你背去陶厂医院打了一支急救针。
医生看到你瞳孔开始扩散,说不行,他们院救不了。如果瞳孔散开,哪儿都救不了你,让马上送部队医院。
这儿医生急忙给你洗胃,紧接着打了好几针急救,你总算活过来了。谢天谢地,一大家人都为你担着心呢。”
孤军转头看了看左肩右膀,自己居然穿上了崭新的蓝色毛线衣和黑色皮夹克,那年代,这可是乡下青年最好的衣服,一般人只有羡美,根本买不起。
自己也没有呀?孤军纳闷。
“这毛线衣和皮夹克是你两个哥的,平时都不舍得穿,今天在医院给你穿上的。”姐姐看出他的迷惑伤心地说。
他们原本以为小弟这回要走了没救了,太可怜了,刚刚二十岁,还这么年轻,如此凌乱,不忘从箱子里翻出各自最好的衣裳给他穿上,送最后一程!
第一次死而复生,获得重生,悲喜交集。
家父新亡,孤军想起了明,想起了往后的生活有什么着落
一个农民的儿子对未来缺乏信心,担不起爱的责任,选择安静地离开似乎是唯一的体面和最后的尊严。
明是这么的漂亮迷人温柔贤良,至少得有份光鲜体面的城里工作,才对得起她,配得上她的美貌和善良。
绝对不能让她跟自己一起过着低声下气的生活,硬要挤在一起,那不就是害了她么
不能,绝对不能!
明,等着我,我一定会回来娶你的!
那年冬天,孤军没有告别,害怕冬雨打湿明纯净的眼眸,悄悄地爬上南下的火车,一名为爱逃跑的俘虏,加入盲流农民工大军的行业,逃票混进了e城。
沿海的白云比老家低矮,掂掂脚尖伸直手臂应该就可以登上原以为高不可攀的蓝天。
一定会有一天,骑上骏马回来,从她母亲的手中搂明入怀,高举马鞭在城里人喝彩声中沿着陶厂驰骋一遍。
火车进站排山倒海的人流裹挟着总算有惊无险地混了出来。
招工广告满城飞,孤军信心饱胀扫街,熟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