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朝阳初起,晨露犹在,王莫尊起床练功,汲取清晨前的朝阳紫气,清风晨露,天地间无所不在却又无法探查的元气,体内的虚幻丹炉缓缓的炼化灵韵与元气,提炼出丝丝缕缕的灵气……
许久之后王莫尊收功,吐出体内杂质浊气,回屋来到卧室,看了眼床上的邓俪君慵懒的睡姿,床头前散落着一叠又一叠的《诛仙》原件稿。
他笑了笑,昨晚他可没折腾她,只是她连夜看《诛仙》入迷,152万字的《诛仙》字数太多了,她当然不可能一晚上就能看完,偏偏情节剧情设定精彩,超越时代的好文章让她欲罢不能。
他没叫醒她,只是俯身亲了亲她的额头,随后离**间,换了一身正装,穿戴整齐的手拿着一份《诛仙》复印稿走出别墅。
别墅外,一辆半旧的但依旧价值百万豪车宾利幕尚停在那里,刘耀星站在车头旁已经等候多时。
刘耀星笑着拍了拍车头:“莫尊,你看这车怎么样?”
王莫尊扫了两眼点点头:“还不错,可惜车再好也只是租的,我的专辑版税虽然下来了,也还是买不起百万豪车,这就很没意思了。”
“只是去明报见金老,不坐豪车去怕是要被人瞧不起的。”
刘耀星闻言耸了耸肩膀,金老在香江文化界德高望众,但也是著名的抠门,越抠门的人越在意金钱,同样也越是会看人下菜。
怎么看人?当然是看穿着,看气质,还要看他来时坐的什么车喽!
可以说文化人才是最喜欢看人下菜的人,越有文化越是如此。
你坐出租车去投稿,还是开豪车去投稿,区别肯定是不一样的。
他拿着稿件上了豪车,刘耀星坐上司机位,开车载着他前往明报的办公大楼。
豪车一路前行,驶入香江海底隧道,进入九龙街区,一路高楼林立,繁华街景,车水马龙间的繁华大都市盛景扑面而来,这让坐在副架驶位上的王莫尊仿佛梦回上上一世在魔都当社畜上班族的日子。
那时,他刚进魔都时被魔都市区里的繁华盛景所震撼,他当时心中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魔都出人投地。
结果厮混多年以后,在魔都一间厕所都买不起,女朋友也谈不上,三十岁后黯然回到老家当个深居简出的死宅,沉闷在老家房间里的电脑前,沉迷或者也可以说是逃避于游戏,动漫,小说二次元的虚幻世界中,直到他穿越修真大世界……
“莫尊,莫尊?明报大楼到了。”
刘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