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算是以攻为守,没打算给他留任何余地。
省得他抽枪在手,重新主动向我捅刺过来。
无奈之下,他只好竖起枪杆,双手紧握,抵住我锋利的长刀刀锋,奋力向外推去。m.bīQikμ.ИěΤ
我心领神会,手中长刀猛然回撤,快速举刀向他的头顶剁去。
显然我动作之迅猛,招数的变化之快,超出了他的想象。
他狠狠咬着牙,仍然双手紧握,将枪杆一横,高举在头顶。朝着自上而下劈下的锋利刀锋,硬生生架了出去。
我微微一笑,认真地盯着他腮帮子上的那一排红胡子欣赏了片刻:算不上好看,但是挺有特色。
趁着它还算干净整洁,能多看两眼就多看两眼吧。一会儿这把胡子染上了血,脑袋掉了就不好看了。
他的头发是黑褐色的,为什么胡子却长成了红色?
应该是纯天然的,那个年头没人吃饱了撑的乱染胡子。
马打盘旋之后,我二人重新战在了一处。
周围的敌我两军也正陷入疯狂的互相厮杀中,没有人驻足观看我俩的打斗,更不可能有人为我们鼓掌叫好。
此时我已完全摸清了他的路数,也懒得再和他玩下去了。因此主动加快了进攻的节奏。
寒光闪闪中,他高大的身影很快被我的刀光所笼罩。
虽然他的额头冒出了汗珠,但我心里很明白:这个时候他的身体应该感到很凉快才对。
这一次我方主动对敌方发起的猛攻,与以往任何一次都有一个明显的差异。
战前我就发布了一条严格的军令:此次交战,只准杀人,不许放火!
因为那边堆积如山的粮草,我们要留着自己用。敌军搭好的帐篷,我们要留着自己住。
和原来一样,再去放一把大火,那就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了!
而手下这些将士弟兄们与我相处日久,也算心有灵犀。知道我哪句话是开玩笑的,哪些命令是认真的。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
因为是草根出身,本身就没有架子。也懒得去显示什么官威。平日里打打闹闹怎么胡闹都行,哪怕有人忽然从背后抱着我,只要他能够把我摔倒在地,我都不会生气。
当然营中所有人都知道我的拳脚功夫。没人敢冒这个险,估计也没人有这个胆儿。
但令行禁止还是必须严格执行的。但凡有人敢违抗军令,我一定不会心慈手软。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