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致命缺陷:
间歇性听话。
说他们不听话吧,那是不合适的。真需要征调的时候,他们会服从,也会上阵杀敌。
但是!
若是战事惨烈,损失较大,他们认为难以抗住时,便不会听从主官命令,而是自行决断,说走就走……
相对主官的命来说,他们认为自己的命更重要。
这个逻辑貌似也没错……
关键是,张辅自己是主官,若用这一批人当主力,哪天很可能会面临着跑路都没人叫自己的处境。
若是事后想要处置他们,定个临阵脱逃之罪,却又是不可能的。
因为这些兵名义上归于明廷,实际上归属当地土司!
土司制度!
这个古老的制度对于后世很多人极为陌生,充满神秘。
事实上,土司制度的出现,是来源于“羁縻政策”。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中记载:“盖闻天子之于夷狄也,其义羁縻勿绝而已。”
这就是羁縻政策。
一言而概之,便是朝廷封授少数民族酋长官职,让其表示对朝廷臣服,但朝廷不过问其内部事务。
自秦至宋,历代王朝对于西南少数民族,基本上都奉行的是羁縻政策。
唐代广泛建立羁糜州、县并任用民族酋领为刺史、县令,羁糜政策发展到了鼎盛。
元朝在很多地方办得很糟糕,不得人心,但在羁糜政策上却值得赞佩,也值得肯定。
土司制度的出现,便是始于元朝。
“蒙、夷参治之法,而官有流土之分”,标志着土司制度的诞生。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在元以前的朝代,其奉行的虽然是羁糜政策,也要求羁縻州县交租输赋,可事实上,人家想交就交,不想交就不交,你也没任何法子。
如宋真宗时期,有刺史上奏要求让这些羁縻州县纳税,宋真宗认为“荒服不征,弗之许”,后来“诸洞不供租赋”成为常态。
但在元朝时期,土司制度的建立,直接规定了输税纳赋,且必须执行。
元朝统治者认为,只有输税纳赋了,才是真正的臣服!
而朱元璋对于这一点,表示了高度的赞同与认可,直言各地土司“额以赋役,听我驱调”,并在四川、云南、贵州、广东、湖广、广西、陕西设置有数量不等的土司。
广西土司很多很多,除苍梧一地外,其他地方都有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