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四章耕牛解决,开市舶司(二更)(3 / 4)

辉祖,严肃地说:“朕不管卫所有多少耕牛,一律按三十亩一头牛的标准重新厘定,超出这个标准之外的耕牛,依市价卖给户部,眼下百姓急需,谁敢再蓄留耕牛,朕决不轻饶,尤其是山东、北平、辽东、河南、山西、南直隶等地,优先查明,调耕牛北上!”

徐辉祖松了一口气,如果是按市价买走,多少还是有点宽慰,没把事情做绝。三十亩一头牛的标准,较之五十亩已经下降了许多,各地卫所应该知足了吧。

耕牛的问题得到了解决,这让朱允炆放松了许多,连日来的焦虑也消减不少。

张紞成为了独-夫,因为他动了太多人的利益,今**能一句话砍掉卫所军官的好处,改日也能一句话砍掉布政使司的好处,这样的人,还是别交往太密为上,免得哪一天他死了怪在自己头上。

对于众官员的态度改变,张紞没有任何怨言,反正大家都是同僚,自己是云南布政使,云南都司和沐晟都不敢动自己,一旦收拾完安南,自己就会回到京师,怨恨那算什么,为了百姓,连得罪一些人的勇气都没有的话,还当官干嘛。

解决了最为棘手的问题,朱允炆开始处理各地其他难题,比如广东布政使、福建布政使,甚至包括苏州、松江府等地,都在请求朝廷重开市舶司,设置出港口,开展海洋贸易。

随着日本内部逐渐平和,倭寇又被打得不敢进入明朝海域,加上东南洋一带的海贼也消停了不少,大明水师船队与商队已二下南洋,线路与贸易状况基本摸清楚,开放市舶司的时机已是成熟。

朱允炆召内部、户部、礼部与兵部商议之后,确定于二月二日,于广东广州、福建泉州、浙江宁波、南直隶苏州太仓州、北直隶天津塘沽五地,设置市舶司,专司海外贸易。

户部提出关税征收的方案是按船只大小,一丈船征收一两二钱,按此标准翻倍,两丈船就是二两四钱,三丈再翻倍……最高征十两,最低征二钱。

至于他们带了什么货物,价值几多,市舶司不管不问,只要不是什么违禁品,易燃易爆品,通通不管,反正在大明卖出去,是要征收商税的,市舶司,只管按船收费。

这些方案听得朱允炆一愣一愣的,这倒简单易行了……

为了规范市舶司,规范船只出海,朱允炆要求所有出海船只务必以白漆写上船名,不管船只叫什么名字,都必须有个名字,做好备案,若无船名,不准出海,若无备案,不准出海。但凡出海贸易船只,必须停靠市舶司,若停靠非市舶司区域而转运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