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楼未空,密室中还留下了一尸两人。
尸是无头尸,首级被潘沙带去了军中,用以震慑亿赖查的部下。
两人则隔着大案对坐,各自身前一壶一盏,没有下酒菜。
蒲崇谟自斟一杯,拈起却未饮,只偏过身子,把酒对着无头尸划着半圈倒在地上。
“死者为大,敬你一杯践行酒。”
毕文恰好独饮着,望着这幕不禁哑然失笑,“死在你手下的那么多,以前也从没见你惺惺作态。”
“这个不同,毕竟这应该是你杀的第一人,起码是我第一次看见。”
虽然动手的是潘沙,但亲口下令的却是毕文,自然是他杀的。
毕文自嘲摇摇头,“倒也是,因我计谋而死有不少了,直接下令而诛的,确实是第一个。”
蒲崇谟随手将酒盏抛弃,拎着壶畅饮了一大口,然后粗鲁地用衣袖擦去唇边酒渍。
“他,不是内奸吧?”
话是问句,语气却肯定。
“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毕文云淡风轻一句反问,仍旧悠悠然的自斟自饮。
蒲崇谟眼眸微微一缩,“还以为像你这般惜命之人,也会看重他人生命……作为朋友,我居然并没有真的了解你。”
“为了活得更好,该杀的总要杀。”
“也是……当初你劝服我投靠占王,又百般设法被占王看重礼遇,那时我就该想到有这么一天。”
说着这话,蒲崇谟不由回想起半年多前,和毕文初次见面的场景。
当时,蒲崇谟在海上捞业务,打劫到一艘宋朝商船,而毕文正是船上的乘客,唯一的纯粹乘客。
蒲崇谟性格残暴嗜杀,他手下自然也不是善茬,劫下商船后便展开血洗,没打算留下任何活口。
但毕文口才了得,硬是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那几个要对他动手的小喽啰,打消了他们的杀心。
蒲崇谟在一旁观看,见这么一个本该崖岸自高的读书人,为了活命却可以卑微地讨好几个粗鄙匪贼,关键还卑微得恰到好处,讨好得十分贴慰。
从中,蒲崇谟也看出了这个读书人不但才华横溢,而且洞悉人心,感觉挺有意思,又觉得一介文弱书生不会有什么威胁,便决定留他一命。
蒲崇谟家中富贵,往常也是过着高雅闲趣的贵公子生活,交往的都是名仕才俊、闺秀名伎。
出逃到海上后,日子就越发枯燥,就连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