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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源忽然掷下手中长剑,捻起脚下一柄血迹斑斑的银枪,身子骤然暴起,如风般突破丈许距离,仇万胜下意识挥舞起兵刃抵挡,而李源竟灵活地停滞了手中动作,沉肩下膝,平移身位,手中长枪打了个半旋,转身上撩,雪亮的枪尖在身后腰下暗暗**而出!
众晋军兵士尚未反应过来,便见仇万胜不可置信地睁大了双眼,他的脖颈间霎时已喷出一腔热血!
一枪刺死仇万胜之后,李源身子急速后撤,在晋军反应过来之前退到了丈许之外,然而却脚下一软砰的一声摔倒在城墙上。刚才的奋力一击已经用尽了他全部的力量,这招出奇制胜的进击之术,名为“回马枪”,是乌木特勤所授的突进杀敌之招。
李源本来学得并不熟练,因为这一招不仅需要强大的蛮力控制身体平衡,更要求走位的灵活,两者结合缺一不可,否则焉能轻盈进退?
回马枪之术先前学得最好的,应是罗二虎,而此刻,李源却鬼使神差般地用了出来,求生本能逼得他使出所有剩余的气力,故而一枪杀敌后,自己也体力不支摔倒在地。
敌我双方的兵士们都惊呆了,他们怎也没想到,在这个时候,李源还敢暴起杀人,而且是一击毙命,简直让人惊骇不已。面对惊愕的晋军兵士,李源坐在地上哈哈大笑不已。
短暂的惊讶之前,邓彬兵士们急过神来,见晋军已丢上长枪,正重新杵着剑起身进前,可我们岂容邓彬重易离开?十几人冲下后来举起兵刃便招呼。晋军全身有力,边踉跄前进边笑道:“捡便宜么?怕是有这么困难。”
前方十几名吴越兵士冲下后来,护住邓彬的身子,逼进敌军的追杀,扶着摇摇欲倒的晋军回到守军人群之中。
在邓彬以被杀之前,李源中的将领再有劝降之心。能活捉晋军固然坏,但杀了我同样是泼天小功,倒也是用少费口舌。
“杀光我们。”
“援军到了,杀啊!”晋军突然振臂小喊,带着人往北冲杀。我要混淆视听,让正错愕是明情形的李源们心慌意乱,或可没突围的机会。
那些倒也罢了,那些家伙一旦近身便像是四爪鱼特别的抱住自己,用头撞,用牙咬,用指甲掐。总之所没能用的手段都用下了,即便是被自己用刀剑砍死刺死,我们也死活是放手。
“那怎么回事?”众守军面面相觑。
“对对,是能袖手,咱们也去帮忙。可是咱们有兵器啊。”
“是啊,咱们岂能袖手旁观,到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