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一桩冤案(2 / 3)

补丁,宁愿不吃肉,也从未贪墨过一文钱,而且在当地官声甚好,汉王府年初的时候,还通报嘉奖,将其树为益州官员的典范和楷模!

因此,刘纬可谓十分熟悉赵恺,对他的能力和操守也是非常认可的!眼下,突然闻听这起案件,虽然都是道听途说,刘纬却发现了一个问题,这赵恺的处置,是不是太过鲁莽仓促了?

刘纬敏锐地发现,这起案件中,富商程明的表现实在过于诡异,他只是个养尊处优的富人而已,又不是沙场勇士,挨了仗刑,还被关入大牢,竟然还不肯松口认罪,那得是一种什么样的执着,能使他一直这么硬撑着?

难道此人是个守财奴,舍命不舍财?别是这程明……真的受了什么冤屈吧?刘纬思来想去,觉得也只有这个答案,能解释这富商程明如此违背常规的表现!

为了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刘纬派张虎四处搜集情报,动用了不少暗探眼线,明察暗访,终于摸清了整件事的真相!程明果然是被冤枉的!

据情报部眼线暗查,被告程明,虽为富商地主,名声却还不错,从未有过欺凌乡邻,为富不仁的劣迹,这有许多人都可以证明!后来,县府集资募捐,修建涪水大桥之时,他还颇为慷慨地捐赠百金,此事也有记录可查!

而那原告苦主李狗儿,经过调查发现,他就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地痞二流子,地无一垄,房无半间,无产无业,乞讨为生,并素有坑骗和偷盗的劣迹前科,恶名昭昭,涪县许多百姓都可证明!

而且,他那条残腿,根本不是程明指使家奴打残的,而是他去别人家田地里偷粮食,被狗追赶,自己慌不择路逃跑时,摔残的!当时的主家,便可以证明此事!

根据这些有过硬证据的情报,刘纬得出了自己的判断:这起案件并不是富人仗势欺人,而是李狗儿故意碰瓷讹诈!

估计当时的情形是,程明骑马出行,李狗儿早已潜伏在路边,看准机会,突然冲出来,被马撞伤,然后便开口讹诈巨额赔偿,索要不得便去告官,而糊涂的赵恺,见李狗儿形容可怜,便不分青红皂白,认定是富豪纵马伤人,做出了带有偏见的误判,致使程明受了冤屈!

真相终于大白,刘纬的心情却十分沉重,通过这起案件,他忽然想起一个人来,那就是海瑞!

海瑞,明朝嘉靖年间的著名清官,其刚直不阿之名,可垂青史,甚至后来,他买好棺材

htTΡδ://WwW.ЪǐQiKǔ.йēT,上表大肆批评嘉靖皇帝的无畏举动,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