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适可而止(1 / 3)

一场舆论战,打得火热,可是刘纬却玩着玩着,失去了兴致,下定决心,要终止这场闹剧了!

曹操和刘纬,在报纸上互相谩骂攻击,互揭老底,到头来大家都是输家,谁的脸面上也过不去!表面上看,好像是打击了对手,可实际上却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都没占到什么便宜!

粘杆处被曝光,确实让刘纬十分被动,可他并非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难题!前面我们说了,刘纬打死也不能承认,公开澄清辩解也不合适,用同样的办法反击曹操亦非上佳之选,那么他该如何应对?

很快,新的一期《汉中旬报》上市了,被粘杆处事件吊足了胃口的人们,纷纷抢购,意图看到汉王刘纬的反应和态度,哪知竟没有这方面的内容,却在头版头条上,看到了汉王府颁布的一部新法律——《新闻法》!

这部《新闻法》是由徐庶起草,汉王批准,即日起开始实施,其内容,便是对舆论和新闻报道,做了约束性的规范!条款很多,细致详尽,但最值得一提的有两点!ъΙQǐkU.йEτ

其一,登载于报端的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可信,不得虚假宣传,捕风捉影,以讹传讹!凡是发现报道不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其二,不得利用公共宣传渠道,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若出现攻击谩骂,含沙射影,戏谑调侃,侮人名誉之文,亦将追究撰写者和相关人的责任!

这个责任,可大可小,轻则罚款,重则甚至将以寻衅滋事,量刑处罚!总之,这部法律一经实施,若有人再想利用报纸,肆意妄为,发起舆论战,必将受到严惩!

除了颁布了新法外,这一期《汉中旬报》的头版显著位置上,还登载了一条消息,那就是报社主编费祎,撰稿人秦宓、彭羕等人,根据《新闻法》之规定,被处以了相应的处罚!费祎,免去主编之职;秦宓和彭羕等人,罚款警示!

刘纬这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费祎等人,也太冤了吧!要知道,他们编纂登载辱骂曹操的文章,可都是刘纬授意的,眼下黑锅却让他们来背,刘纬这是意欲何为?

刘纬是想终止这场没有意义的舆论战,同时以另外一种方式,回应了粘杆处一事!

不管陈琳写的那篇文章,如何言之凿凿确定粘杆处密探的存在,也没有过硬的证据,纯属瞎猜!

而《新闻法》中却明确规定,凡捕风捉影,以讹传讹,都将受到处罚,这岂不是告诉世人,实际上陈琳的这篇文章,就是胡说八道么?筆趣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