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旧事重提(2 / 3)

的表现,不得已开口说话了!

“起因为何?”司马懿不肯罢休,咄咄逼人地继续追问道!

“偶有士卒,嫌责备太过,暗中挑动,为祸作乱耳!”满宠装作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轻描淡写,如此答道!

“何罪获遣,何种责罚?”司马懿穷追猛打,揪着不放,再问满宠道!

“偷窃之罪,断手之罚也……”满宠此时,心里已经慌了,语气已经显得不那么有底气了!

“所窃者,何也?”司马懿哪肯放过满宠,继续刨根问底,非要他说出答案不可!

“这……”满宠至此,彻底语塞,似乎有难言之隐,吞吞吐吐,说不出话来了!

“哼!雉耳,何足如此酷刑哉!”司马懿显然早就知道内情,见满宠不肯说,他便当着众人之面,揭示了真相!

雉,就是野鸡,不过在汉朝时,也代称家养之禽!也就是说,那几个犯了偷窃罪的士兵,不过是偷了老百姓家里的几只鸡,偷偷下酒吃了而已!HTtρs://Μ.Ъīqiκυ.ΠEt

当然,偷就是偷,不管偷了什么,价值几何,也抹煞不了其罪行!尤其是在军法治下,更是罪加一等!但是,若按照魏国律法,这种行为该如何处罚呢?

魏国律法规定,偷窃数额较低者,赔偿失主双倍罚金,杖责二十,即可抵罪,连监狱都不用坐!就算罪加一等,也只是四倍罚金,加四十大板而已,根本没有剁手这样的律条!

中国古代历史上,曾有过残忍的肉刑,犯盗窃罪而被砍手,确有其事,可汉代以后,就基本就没有了!汉代的建立者们,吸取了秦朝律法严苛,导致民怨沸腾,二世而亡的教训,制定了相对宽松许多的律法,早就废除了这种肉刑!魏国承汉制,袭汉法,律条也差不多!

显然,满宠因为士兵们偷了几只鸡的行为,就把人家的双手活生生砍下,确实太过狠苛,纯属滥用私刑!他也是点背,被斩手的士兵中,有一个人,竟是乡里族长的儿子,老爹知道此事,暴怒,立刻动用了自己的社会影响力,发动水师中的同乡故友,挑动了一场叛乱!

是的,这不是哗变,而是一场叛乱!驻扎在濡须口的这支水军,十几条船上的水手兵勇,差不多都是同一个地方来的,受到蛊惑和怂恿,立时举旗造反,喊出了诛杀酷吏满宠的口号,浩浩荡荡,杀向满宠的水师大营!

当然,这场叛乱,最终还是被满宠平息了,那些造反的士卒们,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却造成了水师一场混乱,死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