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以民告官(2 / 3)

至惊动了大法官?为何不是逐级上告呢?筆趣庫

一般民事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当然是地方大理寺受理,但四大家族这一次的情况却比较特殊,他们是被议会否决了质询案以后提起诉讼,大理寺的判决结果,可能与议会相同,也可能与议会相悖,案件性质上升到如此程度,事关重大,地方大理寺恐怕难以胜任,因而,直接由大理寺最高总院受理!

既然如此,钟繇和顾雍依法办事,直接审理就是了,为什么会因为刘纬亲自出庭,感到为难?莫非,他们还惧怕刘纬不成?

敬畏,多少还是有的,惧怕,却谈不上!如今的汉国司法系统,已经独立于政权之外,皇帝也惹不起他们!

因此,钟繇和顾雍,也没什么好怕的,只是担心,这宗公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可能会对汉国的**经济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司法系统,虽然独立,可这些法官耳不聋,眼不瞎,怎能不关注时事?

由刘纬立主颁布《反垄断法》,到四大家族集体罢市,再到后来国企和官办企业的全线反击,钟繇和顾雍他们,全都听说了,参议院的那场激烈讨论,更是传得街知巷闻,他们岂能不知?因而,这场官司该如何裁决,令他们十分为难!

刘纬若是不来出庭,事情可能还好办一些,钟繇他们可以先开庭审理,再延期宣判,获得充裕的考虑时间!

可现在呢,刘纬竟然决定亲自出庭,意图十分明显,就是想要当庭彻底解决问题,这便意味着,钟繇和顾雍必须经过庭审直接宣判,难度陡然而增!

可能有人会说,依法审理,依法办事,这有什么难的?其实,相比之下,刑事案件更好裁决,法律条文都在那里明摆着,只要相关证据充足,判决起来没什么难度,最让人头疼的,恰恰就是民事案件!

民事纠纷,哪怕是以民告官,虽然也有相关的法律作为依据,却很难像刑事案件那样,黑是黑,白是白,分得那么清楚!一旦判决失误,不仅会对大理寺的威信造成负面影响,判决结果的质量太低,也会导致最终的执行困难!

什么叫判决结果质量太低?就是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利益,导致原被告中的一方或双方都不满意,这样的判决,会造成当事人在后续执行判决结果的时候,不能积极配合,消极抵抗,以至于判而未决!

刑事案件,一般比较好办,该杀就杀,该关就关,谈不上无法执行,但民事案件就不一样了,有的时候,因为种种客观原因,真的没法执行,那么这种判决,岂不就成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