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一晃,从树梢跃上屋顶,而后几个起落,人便消失在夜幕中。
翌日,早上,李余率领一万京师军,离开平昌城,直奔两国边境的蒙山寨方向。
现在,奚瑜率领的枭军就驻扎在蒙山寨一带。
上次,李余在蒙山寨成功击杀了奚竭。
这次,他希望自己能延续上一次的好运,一举击败奚瑜。
当李余率领兵马,抵达蒙山寨附近时,天色已黑,李余下令,全军就地扎营。
担心枭军会来趁夜偷营,在营地的四周,京师军部下大量的壕沟和拒马。
营寨的寨墙也是建造的又高又坚固,丝毫不敢马虎。
等到第二天,天刚蒙蒙亮。
营地外便传来一阵阵的号角声。
一名兵卒急匆匆跑进李余的寝帐,插手施礼,说道:“殿下!枭军的大队人马,距离我军大营,不足三里!”
来了!
李余深吸口气,转头看向金乌,说道:“帮我戴甲!”
金乌连忙答应一声,为李余穿戴甲胄。
这次,李余没有再穿戴普通兵卒的甲胄,而是穿着一身醒目的光明甲。
穿越过来这么久,李余也在改变自己的一些观念。
以前,他认为将领们穿着光明甲上战场太蠢了,敌人一眼就能认出来,成为敌人优先的攻击目标。
但现在,他已经改变了观念。
将领们所穿的光明甲,它不仅仅是一套防具,它更是一个象征。
只要那一套光明甲屹立在战场上,没有倒下,将士们就有斗志与敌人继续战斗下去,哪怕战至一兵一卒。
古人并不比现代人蠢,难道他们不明白,在战场上,穿着越扎眼就越危险的道理吗?
他们懂!
但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因为主将就是一支军队的军魂。
他要让己方所有将士都能清楚地看到他。
他只要还站在那里,己方就不能退。
他战刀所指的方向,就是全军将士前进的目标。
李余的这套光明甲十分精致。
黑漆的皮底,上前镶嵌金黄色的铜片,红色的绳带缝合,胸前还有两片护心镜。
他拿起铁胄,戴在头上。
这一套光明甲,内中外三层,起码得有四十斤重。ωωw.Bǐqυgétν.℃ǒM
寻常人穿戴这么重的盔甲,估计走路都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