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世雄等人终于陆续赶上来了,四匹坐骑见到湖边鲜嫩的绿草,立即便都散开来,各自占据了一块地盘大块剁颐,抢食这份来自深秋大自然的厚赠,很快就要入冬了,下次想再吃到如此鲜嫩多汁的水草,就得等到明年春暖花开了,又或者往更南的地方去。
“不凡少爷,这里真是个养**好地方啊。”高首环顾四周,禁不住发出跟高不凡一样的感叹。
养马不同于养猪,首先你得有一片辽阔的马场供马匹奔跑撒欢,其次才是营养供给。奔跑是马儿的本能,所有的马,天生就该像风一样奔驰,没有场地施展本能的马儿等于没了灵魂,就算营养供给再丰富,养出来的不过只是“猪”罢了,别说上战场,只怕耕田拉车也难以胜任。
这地方是天然的草原,水丰草茂,辽阔无限,而且纬度还适中,的确是一片适合养**好地方。马性耐寒,害怕燥热,越热就越容易得病,所以炎热的南方不适合养马,即便能养活,也养不出好马来。
“长卿老大,莫非这里就是御夷镇?”高世衡问道。
高不凡点头道:“根据地图上所标示,的确就是这里。”
高世衡转首四顾,挠了挠大头疑惑地问:“不是说有奚人在这一带放牧吗,怎么连鬼影也没见到一只?”ъìQυGΕtV.℃ǒΜ
“奚人逐水草而居,估计是到别的地方放牧去了吧,嘿嘿,这不是更好吗,趁着他们不在,咱们先把这里占领了,将马场建起来。”高世雄磨拳擦掌地道。
高首翻了个白眼道:“怎么占?就咱们五个人?咱们又不是老虎,撒泡尿画个圈就完事了。现在奚人虽然不在,春暖花开的时候还是会回来的,到时看到自己地盘被占了,准会跟咱们干仗。”
高世衡狞笑道:“干就干,谁怕谁,一群茹毛饮血的野人罢了,老子还怕他们,来多来杀多少,杀到他们不敢来为止。”
“对,搞死他丫的。”高世雄难得不杠,还扬了扬手中的马槊表示对弟弟这番话的强力支持,一副杀气腾腾,跃跃欲试的样子,看来哥俩不仅是武痴,还是战争狂人。
高不凡却是不敢苟同,在他看来,若能不动武自然是最好的,毕竟奚族人虽然数量不算多,但五六万人应该还是有的,而且溪人表面臣服于大隋,杨广也默许他们在这一带放牧。
另外,杨广目前正在涿郡卯足劲头准备第二次东征高句丽,誓言一雪前耻,如果自己这边和奚族人打起来,造成涿郡的北边不稳,肯定会让杨广不爽,倘若宇文化及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