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一样单纯天真了,他明白了生命的珍贵与意义,也明白了和平有多么的来之不易与重要!
同时他也理解了父皇为何要坚持郡县制而不是分封制。先生说得对,国家必须是统一的,皇权也必须集中在皇帝一人之手。分封制只会重蹈周朝的覆辙,只会让大秦再度分崩离析罢了!
先生还与他说了,虽然大秦严刑峻法,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大秦才成立不久,根基不深,外有六国余孽作乱,内有诸子百家插足,如若没有严峻的律法约束,民心将会不稳。
大秦吸取了大周的教训,明白用宗法伦理的力量维系社会已经不再是大势所趋。人们的一切行为必须要遵守法度,受律法约束,而不是一味的靠礼仪道德维持秩序。
没有严明律令大秦根本无法立足。因为分封制根基深厚,不是郡县制这种【刚施行不久】的制度能够轻易撼动的。
而分封体制就是将法律的作用消耗和弱化,让法律成为了一种摆设。分封制严格规定国家按照等级划分阶层,虽没有天子,但诸侯、卿大夫、士这三个阶层之间都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这三者之间的**力量非常不平衡,身处上层的诸侯和卿大夫,士大夫们往往会进行一番权力的争夺和**的角逐。
在这种情况之下,就算颁布完善的律法,却不会得到那些阶层的配合,因为【刑不上大夫】。
当卿大夫的内部因权力而产生矛盾冲突之时,他们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招揽更多的人,他们会完全无视法度,将“免于刑事处罚”作为好处招收门客。
久而久之,那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就会被大大削弱,甚至在许多人眼中律法形同虚设!
除此之外,分封制度的实施对法律执行力的削弱以外,更大一部分原因是七国各自为政、政权分散,同样对法律的顺利实施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比如说,当有个人在这个国家触犯了律法,也根本无需承担后果,因为只要换一个国家生活,就不会受之前那个国家的律法制裁,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免受一切的惩罚。(就跟犯了罪想出国避难是一样的)
在这种情况之下,秦国若想要更进一步地推行法律的实施,那就必须真正的重视法律的作用,颁布严厉的律法!
当只有一个政权存在时,并且其所实施的都是同一部律法的时候,无论是谁,只要其触犯律法,都会受到律法的制裁,再也无法像之前那样,跑去别的地方寻找避难所了。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