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一章 刘杰辉(3 / 6)

,为什么这么多年下来,规则却根本没有变过呢。

是因为警队没有正义的警员汇报吗?是因为从底层升上去的警官在升官后就忘记自己以前发展线人时忘记这件事吗?

当然都不是的。

之所以说是只是下层警员遇到这些困难,要素就落在这个下层上面。

张品就在很早以前发现这个现象了,还是李修贤当着他面一顿操作,给他醍醐灌顶的。

而回到警队以后,他发现一个有意思也普遍都默认的事情。

那就是一些事情,虽然规定是这么规定的,但是只要有长官签字,提交上去的报告哪怕有所瑕疵,却也不会有人追究。

线人费就是这样一个事情。

比如反黑和重案这种办案子非常吃线人费的部门。

基本上只要部门长官签字了,那么哪怕他们之处的线人费有了收获。

对案子有帮助,金额又没有超过一定额度,只要长官签字,上面就一定会批准。

也就是说,其实这笔钱,只要长官签字,肯定是会落下来的。

于是事情就很清楚了,对一部分长官来说,线人费不线人费的其实不重要,反正办案子的不是他自己。

如果手下能在不支取这笔钱的情况下把案子破了,那么最后这笔钱会落在谁口袋里呢。

而且还有就是,一部分长官哪怕自己不要这笔钱,一个部门那么多人,他也会选择把经费分配给几个自己看重的人,也就是亲信手上。

这样不仅有了给自己做事的手下,收买了人心,案子的事情也没有耽搁。

而刘杰辉接管了湾仔警署行政部门以后,在李修贤一次线人费的申请中,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他第一个找的是署长,然后署长把他骂了出来。

他又找上了张品,这也是张品第一次欣赏对方。

本着对对方的欣赏,他虽然没有在同意在文件上签字,却还是帮对方提交了上去。

现在交上去一年了,上面......什么反馈都没有。

开玩笑,这个条例都运行这么多年了,一个督察的提议重要吗?

刘杰辉不是第一个发现这个问题,并且提出要解决这个问题的人。

但是同样的,他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发现这个问题,同样提出要解决这个问题的人。

至少目前还不是。

听到张品这么说,刘杰辉站在原地,既没有拿文件走人,却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