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咱们现在所在的这块盘。
这里的人,最奇葩,嘿,你猜喜欢什么?”
“喜欢啥?”
方小雨自是懒得搭理老头的,就只能由万雷来搭话了。
老头喜上眉梢,嘴唇轻动,眼神中猥琐之意疯狂流露,一拍大腿,
“嘿!
喜欢男人。”
万雷默不作声,只是悄悄移了两步,离驴上的老头远了一点。
“你莫要这样,老夫我不喜欢男人,只喜欢酒,这酒啊,才是人间万般美妙之最啊。
不过话说回来,咱们在袭人家的地盘,就免不了要讨论一下袭人家。
这里的达官显贵啊,就喜欢宦养一些眉清目秀娇小可人的小奶生,除了平日里享乐之外,贵族们相聚玩耍时,也会拉上自己的男伴,比上一比,看谁的男伴更美丽,更妩媚,更youren。
哎呦呦,小老儿我当初可是见过的,那一个个小奶生,真叫一个我见犹怜啊。”
老头看万雷似乎无意继续这个话题,便又扯到了别的地方继续唠。
八十里的路程不远,只半天便走到了。
远处,有一座坞堡,门头上挂着一面酒旗,
梅花坞。
“小二,上两坛梅花酿。”
老头很是自来熟的招呼万雷和方小雨坐下。
很快,酒便上来了,老头迫不及待的打开泥封,痛饮起来。
“唉,梅花坞里梅花香,这梅花酿,真乃当世一绝啊。”
万雷实在是忍不下去了,
“老先生,离昧仙可在此处?”
“不在。”
“那你带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你只说接下来要去哪,又没说要去寻那离昧仙,那接下来自然是要喝酒了啊。”
“……尼.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