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印度(1 / 3)

印度,是位于南亚印度次大陆上的国家,首都新德里,最大的城市孟买,面积约为316万平方公里。

国人对于印度的了解或许来自各类的短视频平台。不可否认的是,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国家,他们的火车总是人满为患,他们的美食总是让人望而却步。

印度人认为右手是圣洁的,不存在不干净的情况。在他们看来用手直接接住食物,那是对食物的尊重,另一个原因也是因为印度这个国家曾经太穷,导致用手抓饭的习俗一代代流传。

其实最早之前的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也都有用手吃饭的阶段,不过后来随着时代的进步,由于卫生体面等问题,他们改掉了这个陋习,只有印度人还在延续着他们老祖宗的“优良传统”。

作为世界上人口第二大城市,印度街头可以说是人满为患,耳边是各种人声汽车喇叭声,塑料袋、废报纸、快餐盒遍地可见,让人感觉像是大清早在农村赶集,只不过印度人随时处于赶集的氛围中,可以说这样的生活充满了强烈的市井气息。

此时印度最发达的城市孟买,四个年轻的旅客正顶着正午的太阳走在市区街头。

四人是绕过了海关偷渡进来的,他们用了重金雇佣蛇头的一艘黑船,到达海滩后又花钱贿赂当地的警察,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成正果,达到了传说中的印度小上海。

经过很久的长途跋涉,路明非感觉自己的双腿似乎已经不属于自己,还没断掉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师兄,我们真的能这种地方生活下去吗?”路明非看着道路两侧的小摊小贩,感觉他们店面的破旧程度简直跟打仗时期的临时救护所一样,要是遇上台风估计坚持不了五分钟就散架了。

“这边算是贫民区啦,再往前走走街道会干净些的。”夏弥在最前头带路。“我以前来过这个地方交流学习,我来给你们带路。”

“学妹见多识广啊!”路明非走的大汗淋漓,手心里面满是汗水,也不知道这个季节为什么印度街头会如此炎热。“我想我们应该先买一杯芦荟汁,我快要渴死了。”

话音刚落,他发现其他三人正用诧异的眼神看着自己。

“老哥,没想到你竟然这么勇,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呢!我保证会将你的遗体带回中国的,你放心好了。”路薰一副送别壮士的口吻,就像路明非喝了之后就会立马死掉一样。ωωw.

“我去,没这么严重吧!”路明非说。“虽然抖音上是说印度的街边摊干净又卫生,那也不至于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