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有钱有粮,一日成军(1 / 5)

数十藩镇,数十万精锐武士。

凭借他自己的力量,倒也是能够灭的光,不过那需要漫长的时间,而且心理影响很大。

指挥兵马歼敌数十上百万的,与自己亲自动手灭了上百万的,那不是一回事儿。

所以李云泽需要在这个世界建立属于自己的力量。

这次没给他安排身份,既不是大唐宗亲,也不是某个藩镇的节度使。

也就是说,一切都得自己真真正正的从头开始。

想到这里,李云泽转头看向了倒霉蛋“小子,叫什么名字啊。”

“小的名唤周大宝,本是长安城内酒楼帮厨。”周大宝苦着脸回应“本是替人去营中点卯的,未曾想居然被拉到潼关去打仗,更没想到来的时候好好的,可却是回不去了...”

李云泽当即打断了他的卖惨“收了多少钱?”

“一匹绢。”

初唐时期,匹绢价五百文。安史之乱的时候天下大乱,物价飞涨匹绢价格暴涨到了万钱。

现在是晚唐,匹绢价格差不多千文。

“这个价格只是点卯?”似笑非笑的李云泽看着周大宝“你当我是瓜皮?”

极端武力再度抵在了周大宝的喉咙上“机会只有一次。”

感受到浓郁的杀气,周大宝不敢再有丝毫隐瞒,颤抖着讲了实话。

他的确是长安人,只不过不是酒楼的帮厨而是个街面上讨生活的,也就是俗称的街熘子,城狐社鼠。

日常工作就是给富家子弟们当帮闲充排面,顺带手偷鸡摸狗啥的。

他服侍的富家子也是在神策军挂名,这次出征潼关不敢来,就给了一匹绢让周大宝出替。

价值千文的一匹绢,足够周大宝为之卖命了。

只不过他运气不好,逃跑的时候崴了腿脚不说,还遇上了李云泽这么个狠人。

再度起身的李云泽,干脆嘱咐“从现在开始你跟我混,听从命令就能保命,不从命令那就军法处置。某最瞧不起逃兵。”

“在这等着。”

李云泽转身走入树林深处,不大会的功夫里面亮起了明亮的光芒,随即换了身行头的李云泽,拖着一个大箱子过来。

周大宝都看傻眼了,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李云泽就换上了一套做工精美的明光铠。

这不是罩袍,披上就能穿,部件很多的明光铠,哪怕是穿戴的时候都需要人帮忙协助。

用力咽下口唾沫,周大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