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能看着台下被打得奄奄一息的鸿德格,抬起头看向无数瓦剌人,沉声喊道:“按照大明律令,刺杀长官,不伤者,当杖一百,徒三年!既然瓦剌臣服大明,悉听大明安排,那就按大明律令法办吧。这里没有杖,他挨了多少鞭子,数清楚,不够一百便加够一百,然后徒往他处筑城,服刑结束之后,当返回瓦剌。”
把秃孛罗深吸了一口气。
作为一个带有军队的武将,往往主张以暴力、武力来解决问题,可瞿能没有这样做,而是选择使用大明律令来处置。
这种克制的背后,是大明皇权的进入,是大明律令在瓦剌的草原之上,第一次发挥作用!
如果说与大明签订臣服盟约是正式投降,那瞿能依大明律法惩治鸿德格,则是瓦剌并入大明的标志!
鸿德格的刺杀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是大明受降瓦剌过程中微不足道的起伏。
瓦剌人看到鸿德格并没有被杀死,看到大明主将并没有以此为借口大开杀戒,屠戮瓦剌族人,再多抵触与不甘终还是消散,带着复杂的情绪,依从了大明的安排。
随军而来的还有近千文官,这里的官,不久之前还只是府州县学里的读书人,临时被调出来,直接给了七品、从七品的官衔,两个文官带大致六百瓦剌人,按照朝廷给出的迁移之地,开始准备迁移。
大明朝廷在瓦剌分解上很是用心,甚至还作出了保证,只要迁移的草场不适合生存或驻牧,瓦剌人可以向大明官员提出更换的要求,若大明官员置之不理,强行安置,则可转知瓦剌将官,由瓦剌将官向更高一级大明官员奏请,直至安置的瓦剌族人满意。
蒙古草原足够大,三十万瓦剌族人,不过七万户左右,杭爱山周围便可以安置三万户,其他四万户向东去和林方向,完全可以安置下来。
一座蒙古包后,近六百人围坐在草地之上。
一袭儒袍,意气风发的郭三慈手握粉笔,指向挂着的黑板,面带微笑地喊道:“朝廷将瓦剌人当作大明子民,在草原分给时不允许大明将官私自占据草场,也就是说,蒙古之地中所有的草原,都属于你们这些百姓所有,不管是武将,还是文臣,不管是藩王还是皇室,都不会直接占据草场。”
“所以,你们有福气了啊,朝廷可以不考虑其他,挑选出最好的草场分给你们。我们这一次迁移的位置虽然相对其他人来说偏了一些,但你们放心,一样是上等的草场,就在土剌河东岸。你们记住了,我们的草场,只在土剌河东岸,西岸是另外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