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二十八章 宛平县学,围观于谦(1 / 3)

迁都之后,朱允炆再次展现了帝王的果决手段,一连下了三道旨意。htTΡδ://WwW.ЪǐQiKǔ.йēT

第一道旨意:严禁官员奢靡无度,铺张浪费,禁绝官员接受商人吃请,并将行贿罪与受贿罪列为同罪,日后一官受贿,需严厉倒查行贿之人,同刑处置。

此诏令一出,官场震撼,商界惶恐。

政商终不再是明面上的藕断丝连,而是急着撇清关系,彼此之间泾渭分明。

商人想要与官府沟通,可以通过各商会、国子监商学院进行,若事关重大,允许商人直接写书信投入户部衙署与地方衙署门外设置的文书柜内。

朱允炆希望借助这种律令同刑的威慑,形成商人是商人,官员是官员的局面,减少官商勾结,商行贿得利,官受贿享乐的现象。

你想行贿,必须想清楚,他日这家伙真判个流放,你们很可能是手拉手一起去远方的,若他贪得太厉害,在你不知道的地方又贪了无数,那不好意思,该去菜市口买菜的,还是要去一趟。

这种律令有其不合理性,但得到了内阁、六部、督察院、大理寺、太常寺的空前支持。

不支持也不行啊。

因为第一道旨意之后还有一道精简衙署,削减官员的旨意。

这个时候刚搬家,好多家当刚刚送过来,桌子擦干净了,玻璃也安装好了,老婆孩子都开始准备在北京扎根了,一家老少全都扎土里去了,谁愿意被强硬地**丢回老家种土豆去?

很显然,朱允炆的态度是:

要么官员与贪腐奢靡划清界限,要么朝廷与其划清界限。

面对强势的朱允炆,面对辛苦一个月搬过来的新家,面对官途与未来,所有官员不管是情愿还是不情愿,异口同声支持受贿罪与行贿罪同刑。

两个旨意一起跑出来,谁不听话就“精简”了你,反正朝廷愁着“裁员”人选,你自己跳出来,反而让吏部省了事。

再说了,受贿罪、行贿罪同刑为啥你不支持,你小子是受贿了还是行贿了?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你怕同刑干嘛?

虽说这次精简衙署、削减官员主要是针对各行省府州县,但在京官员也是能减少一些的。

前面两道旨意涉官场,第三道旨意关注的则是百姓。

经户部尚书夏原吉提请,朱允炆下旨,百姓夏税、秋税基准调整为二十二税一,山区、不适宜耕种之地,以其他货物折色,税率基准调整为二十五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