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30章 杀人不一定偿命!学点儿法律没坏处!(1 / 3)

这是真把徐斌吓到了,他心里清楚,这鬼地方,要是陶洁报警,他根本就说不清了。

所以他想要一把夺过陶洁的手机,没成想,手机却重的摔在地上。

这个举动把陶洁吓到了。

她以为徐斌趁着自己喝醉,把自己给那什么了。

现在徐斌这个反应,这让她怀疑,徐斌会不会暴力对待自己。x33

这种情况下,陶洁害怕了。

她扯着嗓子大喊一声救命,拔腿就朝着巷子口跑去。

普通人,谁遇到过这种事情?

徐斌当时完全是被吓懵了。

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如果让陶洁跑出去,那自己可就说不清了,这辈子就毁了。

这个想法,让徐斌彻底的疯狂了。

他追上陶洁,解下脖子上绑的毛巾,一把勒住了陶洁的脖子。

直到陶洁彻底的失去了动静,徐斌这才冷静下来。

可惜,冷静的太晚,陶洁已经死了。

得到这个结果,楚南真的是百感交集。

徐斌的出发点是好的,是想做好事儿。

没想到好事儿变成了坏事儿,不仅害了他自己,也害的徐有粮也丢掉了性命。

楚南真的是没办法去评价这个事情。

不过有一点。

如果徐有粮没有说谎的话,那徐斌这个就属于**杀人,罪不至死。

如果说能得到死者家属谅解的话,刑期不会太长。

法院大概率会判个年,表现的好的话,还能提前出来。

在这儿就不得不说,懂法很重要。

什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个也是有条件的。

不要一提到杀人,就想到,完犊子,得枪毙了。

其实不是说你想枪毙,就能枪毙的了的。

想要枪毙,还是有很多必要条件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根据主观恶性的不同,实践中往往对情节较轻的几类犯罪从轻或减轻量刑。

比如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基于义愤的杀人、被害人刺激下的**杀人、受被害人请求的杀人等等。

**杀人也是故意杀人。

只是在主观上由于情绪的影响,引起认识的局限和行为的控制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