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算啊,这属于感情上的背叛,无关对方是男是女,只要移情别恋了,就是**。”
余向晚反驳道:“按照你这个说法,移情别恋到宠物,或是某一爱好上,也算**?”
“很多中年夫妻早就没感情了,各自有自己的爱好作为精神寄托,他们也是**?”
古青柠不服气的说:“姐,你这就属于故意的扩大化,讲歪理了。”
“两个女人之间,也可以那个欢愉的。女人和爱好之间,可没法做那种事。”
余向晚反问道:“青柠,你的意思是精神上的**,不算是**?”
>余至明打断两人的争论,说:“这有什么好辨论的。这件事,还是看当事人。”
“丈夫认为这不是**,那就不是啦。”
他又沉吟着说:“青柠,你哥这位广深的朋友,如果凭借此事想要离婚,法院应该会支持他的离婚诉求。”
“但是想要判对方存在过失,多分财产,他估计要失算了。”
古青柠不解地问:“何以见得?”
余至明回忆着说:“以前听同事说过类似的事情,一男的也是因为这样的事情起诉离婚,还要求了精神赔偿。”
“法院支持了他的离婚诉求,却否决了他的精神赔偿要求。”
余至明又补充说:“当然,如果他们有婚前协议,那就另说了。”
“那样的话,事情的关键就在于,法院认不认定这是**行为了。”
这时,余向晚插嘴道:“哎,你们两个结婚前,要不要签署婚前协议啊?”….这个……
余至明和青柠对视了一眼,说:“我们那里没有签署婚前协议的习惯。”
“你们呢?”
古青柠缓缓的说:“我们古家女孩在出嫁前也有签婚前协议的,不过占少数。”
“主要是她们个人能力强,本身有事业,为了避免以后出现麻烦,先君子后小人。”
“像我这样的,本身能力有限……”
古青柠迎着余至明的目光,嘻嘻笑道:“至明,我们结婚以后万一要分开,财产一分为二,你吃亏的可能性很大哦。”
余至明豪爽表示,“夫妻之间即便真分开了,情分也还在,无所谓吃亏不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