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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这么说?因为如果男子早亡或者打算离婚,夫妻婚后的财产最起码有一半属于妻子,法律可以保护女方的合法利益。
包括男子本人及其父母、儿女,都无法剥夺女人在婚姻延续期间应得的财物分割,这是女性能够得到的一些补偿。
而作为情人的确不怎么违法(那种搞婚外情的不在其中),但情人根本没有资格分割**者在同居期间挣到的财物,只能指望**者赠与(但搞婚外情的另一方有权追回)。(1)
男方一旦不喜欢那个情人,完全可以想办法弄走女方,反正想要甩开情人并不算是太难,有的是方法和手段。
说起来做情人能够全身而退就算是不错,为什么会这么说?那是因为曾经某个女性做了相当厉害的男人的情人,以为自己将来一定过的好。
然而世事难料,做了好几年情人后的她最后非但没有拿到什么好处不说,还因为是好几个公司的法人而背了一笔沉重的债务。
由此可知做情人也不是没有风险的,当然像那个倒霉蛋一样背上债务风险的还是比较少,毕竟**的男人们如此这么不惜香怜玉真的太少,而且一般男人也没有那个本事。
虽然没有背负债务的风险,但还是有别的风险,如果男方没有妻子还好点,要是有妻子有被情**子打上门来赶走的风险,还会被人看成破坏家庭的坏女人。
如果男人没有结婚也不是完全无风险,在两个人同居期间男方突然间想要结婚,往往直接另外找其他女人结婚,而放弃了同居不少年的情人。
要是有人觉得奇怪,问就是:同居多年后彼此两个人已然太过熟悉,没有了爱的**,因此另外找个再一次激发自己爱情的爱人。
这是有真实事件的:有一对男女同居在一起好几年,两个人是男的帅,女的美,怎么看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情人,结果那个男人外国外去了一趟后遇到真爱立马结婚。
而那个被抛弃的女子在事情发生前绝对没有想到,自己的情人外出一趟就会移情别恋,而且是那种结婚的那种。而她这个前任情人,直接被抛到九霄云外。
等知道后什么都晚了,自己的男人已然变了心,还怎么也无法挽回,因为对方已经结婚,而她这个先到的,反而没有任何立场。
也就是不长的时间两个人还十分恩爱,一转眼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