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章节名太酸了放结尾有话说)(2 / 6)

只狗中有一只金毛,一只英国可卡犬,一只看不出是什么的串,一只京巴。因为有金毛,他们以为是丢了,就在QQ群中散发,希望可以给主人报信。

但过几日就在警情通报中看到了这四只狗,已经被抓了,据说是居民报警。派出所号召主人来领狗,没人领就要安乐。

陆北旌和同学们就像今日的柳苇和同学一样,博爱而且充满热情,还很善良。几个大小伙子就去派出所问看一看能不能领养。

派出所很好说话,毕竟这都是生命,真拉去安乐也是造孽,见几个大学生愿意养就让他们写个情况说明就把狗给他们了。

陆北旌领走的是那只

金毛。因为他是本地的,家里地方也够大,养只金毛是可以负担得起的。但狗领回家前当然要先去宠物医院做体检,他把狗送去,然后回家跟父母说要养狗。

陆家父母不同意。

流浪狗太脏、身上有病、家里没人照顾、玩物丧志,等等。

陆北旌不是个会撒娇的性格,而且他也很意外父母竟然会不同意——这明明是善意之举,那只狗也很可爱并不凶,是四只狗里最温驯的一只,平时父母也没有说很讨厌动物,也教导他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啊。

他觉得父母的理由站不住脚,可他又不会说服父母。

年轻的心受到了一点小小的冲击和刺激,父母的形象也有一点小小的崩塌。

陆北旌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求全责倍。

不能要求父母是完人啊。

——但在当时的他心目中,父母确实是完人,是他人生和道德上的指路人。

他只好另想办法。

他从家里出来,想再加宠物医院交点钱暂时收留金毛,他要再想办法给金毛找领养。

但是,就在路上,他接到了宠物医院的电话,说金毛弥留了。

他赶回去,只来得及见金毛最后一面。

医生最后给他做情况说明是说金毛应该流浪的时间并不久,它没有寄生虫,有一点跳蚤,身上有一些结板的毛球。

它的胃里没有食物,它有严重的贫血,它最后的死因是心衰。

医生:“它的牙已经快掉光了,它是一只老年犬了,八九岁的样子。它应该是被主人遗弃的,我们发现它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