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六百三十四章血手提颅(2 / 3)

龙零 唐尸叁摆首 1028 字 25天前

了干岸上,吃了热呼的食物,人马首领渐渐平覆情绪。原来他因为沉溺于酗酒和丧子之痛,施暴越来越频繁,甚至连身边的族人也没放过,导致族人忍受不住,终于联合起来造反,在他酒中下了**,打伤之后赶出了庇护所。后来他遇到了魔兽袭击,又遇到了同族的敌对部落,才遭此重创,流落至此。

说完这些,人马首领呆呆看着火堆发呆。

隆德毫不客气的批道:“要我说,这是你自己活该。仅管丧子之痛,情有可缘,可哪个族人能忍受首领一而再,再而三的借酒发疯呢?西莱斯特先生看在你的人之前给我们提供过帮助的份上,这回就当回报了。我留些伤药给你,好自为之吧。”

“等等,先别走。”人马首领赶忙叫住了留药欲走的隆德。

“你还有要求?”

“你们是佣兵吧?”

“嗯?”

人马首领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开口说道:“族人抛弃了,还有其他部族的敌人要对我不利,我在牧鹿半岛呆不下去了。如果你们还要人,我可以成为你们当中的一员。”

“你……”隆德露出嫌弃之色,对这人**品格表示怀疑:“我们并非什么佣兵团,队伍里也不需要外人。”

“那个牧鹿族女人,不是你们带的外人吗?”

隆德笑道:“她跟你不一样,她不会人见狗嫌。”

人马首领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差点就要动手打人了。

隆德转身离去。

人马首领呆呆站在原地,思绪良久又追了上去。

“你怎么跟来了?”隆德的手按在腰边。

一般人看到这个举动,也就不纠缠了,可人马首领厚着颜面道:“我的实力你应该看得出来,到了外面,不难找到去的地方。”

“是啊,为什么还要缠着我们呢?”隆德反问。

人马首领道:“我曾在一国担任过军官,也曾干过护卫和……和别的行业。我在外面闯出过一个名号‘血手提颅’,后来别人都以‘提颅’来称呼我。如果你的首领,我是说那位白发小……青年需要,我愿意为他效力。”

隆德本想直接给拒了,但想了想,还是让冰稚邪自己来做决断,便道:“你跟我去亲自问问他吧。”

两人追上了前方的冰稚邪,提颅说明了来意,又道:“自己当不了老板,那就找一个有能力有前途的老板,给谁干不是干。”

“你倒很直接。”冰稚邪道:“我不寻求别人的忠诚,可要是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