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二章 陈书芳的故事(下)(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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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芳的工作不比正常上班族,双休日反倒是最忙的时候,她跟领班商量过,把每周一天的假期定在了周二。

难得的休息时间,她想出去逛一逛书店。

陈书芳曾经很爱学习,也爱看书,名字里的“书”字就是上小学时老师主动给她加的。可不是么,这一加字,就显得跟大家闺秀一样,文文静静的,陈书芳喜欢这个名字。

只是她那样的出身环境别说大家闺秀,做良家妇女都有点难。

小学毕业之后,来村里支教的老师走了,陈书芳的母亲没让她接着念,但把弟弟送上了初中,弟弟不爱上课,作业有一半都是陈书芳给他写的,她也借此读了很多书,最喜欢的是语文课本。

后来弟弟长大了,高中时一次寻滋生事进了少管所,母亲急着看他,独自一人在家收拾农货的陈书芳被隔壁家一个才返乡的叔叔说得动了心,偷偷上车跟他跑了,就想看看老师说的大城市到底什么样。

来了以后,却又听叔叔说“你连初中学历都没有,平时咋挣钱呢”,陈书芳自己一想也是,于是就这么自愿地被叔叔介绍着来到了流金岁月。

对十几岁的小丫头来说,能包吃包住的地方就是好单位。

她最早从打杂的做起,后来经理看这小姑娘挺会说话,长得也好,就调去当陪唱公主。

陈书芳一下子挣了不少钱。

再之后她也渐渐大了,知道那叔叔是个拉**的,没碰自己是因为“干净货”卖得高,怪不得从那之后就没见到他的身影。

不过,流金岁月还算客气,毕竟是颇有名气的KTV娱乐场所,凡事讲究的是个你情我愿,陈书芳懂事又会聊天,光是坐台就能推销不少酒水,于是没人勉强她。

像她这样的陪唱公主其实有不少,大多都是大学生,心里想着反正是“清倌儿”,坐坐台,陪喝酒陪聊天,挣钱多还快,干完几个月就跑了,拿钱买点喜欢的奢侈品什么的,就算被吃了点豆腐,终归是没受到实质性的损失,好赖都不亏。

话回当前,陈书芳穿着背心开衫牛仔裤出了门,她在流金岁月呆了蛮久,身边又多的是像娇姐小珍那样外快单子很多的同事,心里其实并不觉得露胸露腿有多羞耻,也没刻意买过严密保守的衣服,大大方方地以**形象示人。

地铁上,陈书芳看见一个穿着通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