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家老头子高价给我买的护卫,价值五万两黄金,据说身手可以一当千!”
王舞说到这里,开始显摆了起来。
虽然是女孩子的皮囊,但好赖也是第一首富,五万两黄金买奴隶,相当于豪掷亿元买一辆豪车。
“五万两……黄金?”
风锦瞪大了眼睛,瞬间想到了自家一两银子买的仆人。
和王舞身后的比起来,看起来没有差别。
如果说实在有差别的话,那就是自家买的人看起来比王舞买的这个人长的好看那么一点。
莫非实力强大的人,都喜欢长的鬼斧神工的?
“我这一个,顶你们百万个都多!”
王舞越说越得瑟。
却没有注意到,自家的护卫本来面无表情的脸上,有那么一丝尴尬。
他觉得他卖贵了,给主子浪费银子了。
还是他那前面被卖出去的十几个兄弟能耐,相当于把自己给送出去了!
而他,能力也比不上他们,就贼贵!
还是烈组织第一个卖五万两黄金的死士。
羞愧,自卑,没脸见人。
“你这这护卫叫什么名字?”
风锦歪了歪头,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出来,这人到底哪里值五万两银子?
“王多金!”
王舞说这个名字的时候,脑海里自动闪现出来了王老头儿咬牙切齿的模样。
这是真的贵!
“这名字还挺接地气的。”
风锦嘴角抽搐了一下,觉得取名字的那个人一定是捂着心脏付金子的。
“糖葫芦也吃完了,咱们回去吧!”
风锦拍了拍手,准备回去。
老爹让她出来买糖葫芦明天送客人,但现在已经没有糖葫芦了,只能送别的零食了。
“走吧!”
王舞翻了一个白眼,觉得自己是白溜达了,不过还好,多了一个五万两金子的护卫。
和王通告别之后,风锦和王舞就回去了。
王通看着王舞身后的护卫王多金,自言自语的嘟囔了一句,
“还真不会算账,都首富来买死士,直接十万两黄金人家也买!”
王通嘀咕烈组织老大的话还好没有被他本人听到。
不然一定会撂挑子不干了。
烈组织老大会不会算账暂且不说,但王通是真的败家啊!
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