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春道:“还是刚才那个例子,我在百度上买了两个关键词,1个点击5块钱,一个月2万点击,广告费10万块。按照这行的惯例,是20%的服务费。即便我要给中介交12万,中介商收下2万,然后把10万汇给百度。”
周不器问:“有什么问题吗?”
姜南春道:“有,而且很严重!百度不会公开展示具体的广告数据,只会给乙方。乙方就是广告服务公司。广告服务公司拿到数据后,可以修改。”
“造假!”
周不器深吸了一口气。
竞价排名会让人恼火,但这不触犯法律,只是商业道德的问题。可是造假就严重了,这是商业欺诈。
姜南春道:“比如,广告服务公司监控到我在首都,而且每天只是白天上网,那就简单了。他就只投首都地区的白天时间段。其他的地区和时间段,排在首位的根本不是我。也就是说,他投都没投,就开始刷量。我如果不懂行,上网一看,果然排在第一,挺好。可实际上,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一个月的2万点击,可能只有200个。12万的广告费,只交给了百度1000块钱,剩下的都进了自己腰包。”
周不器表情严肃,“这种情况很严重?”
姜南春点了点头,“严重!”
周不器沉声道:“这种乱象,必须要加以限制才行。广告方如果不知情,交了一大笔广告费后,却没有实际效果。因为信息差,最后就会把怨气发泄在百度身上,认为是百度太差,广告转化率不行。迁怒于百度,就不会去百度投放广告了。”
百度如此,微点当然也一样。
明明是中介的广告服务商在搞猫腻、玩诈骗,结果背锅的却是搜索平台。
这些无良的广告服务商,真是可恶!
想要解决,也很简单,就是破除信息差。
信息阻隔、信息不透明的结果,一定是遍地谎言。
所以在这套业务模式里,“广告方-中介方-平台方”三方之间,必须要打破信息阻碍。广告方的实力不够,没有自己做营销方案和设计广告的能力,需要找中介方帮忙,这没问题。可是,平台方要确保广告数据同时向广告方和中介方开放。
这肯定很麻烦。
直接把数据交给中介方,让中介方把数据转交给广告方,这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