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它七窍流血的模样十分可怖,而是因为李二拎起它时,那个血糊糊的,毛还没褪的猪头很明显的变形了。
羊喜第一次杀猪时虽然十分狼狈,但也不至于在逮到那头血将要流光,因而力气用尽,终于被擒住的猪时,非要再鞭一次尸,把猪头敲碎出气。
……这可太荒唐了。
……头一次杀猪的经历有点不太好。
……尽管从那之后,咸鱼都长了记性,下手得有分寸,不能将猪头直接打爆。
……但要怎么处理那个变了形的猪头还是一件麻烦事儿。
……汉朝人也吃猪脑,虽说那啥《礼记·内则》里特别详细地规定了人们不能吃这个,“狼去肠,狗去肾,狸去正脊,兔去尻,狐去首,豚去脑,鱼去乙,鳖去丑”,但在民间传说里,不能吃猪脑不是因为圣人不让吃,而是因为大家觉得吃猪脑会得软骨病,比较忌讳。
……当然,再忌讳的食材在底层民众那里都不算什么忌讳,因而高热量高胆固醇的猪脑每次都不会剩下。
这个脑浆迸裂七窍流血的猪头最后被当成新人入职福利,让陆小郎君拎回了家。
夕阳西下,卖菜卖肉的都各自收摊回家。
家徒四壁,冷锅冷灶的陆小郎君盯着灶上那个硕大的猪头,发起愣来。
暂时看来,张缗是真诚的,羊四伯也是真诚的,这份offer也是真诚的。
羊四伯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再加上年轻时服兵役受过几次伤,现下觉得力不从心,颇想将家当交给长子,自己带着幼子去平县,趁着田价低廉,置办几亩田地,当个农庄主益寿延年一下。但大儿子对杀猪宰羊这种事并不在行,对于收放高利贷时可能发生的某些摩擦更不在行,所以他才需要这么一个帮手。
既能杀猪宰羊,又能镇住场子。
实际上,说“并不在行”,真是这位老东家过于懂得语言艺术了。
羊家的少东家羊喜是个二十六七的年轻人,因为家境殷实,家人对他曾经有不切实际的期望,比如说读书识字,在官府里寻个门路找点事做。
但这位羊大哥是个文不成武不就的性子,书读几年没读出什么名堂,家里又没有个美貌妹妹让他实现人生小目标。既当不上官,回头来干杀猪宰羊的活计又嫌腌臜。每天最爱做的事是坐在门口跟街坊邻居们吹逼,顺便磨磨蹭蹭帮他爹干点儿活。
现在他爹准备退休,他也不打算接起杀猪的重任,能写契纸会算利钱,就算书没白读,他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