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伴生神魂(1 / 5)

神殉:羊图霸业 墨以成瑰 1511 字 12个月前

“哈哈……此乃无名剑,我人皇城鼎鼎大名,如雷贯耳,振聋发聩的无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公孙康嘚瑟的一声,就像在夸自己一样,得意洋洋的说着。

一声无名剑,岩石还是难以相信。

瞅瞅公孙康,回头看无名,期待的眼神盯着无名。

希望他说不是。

可无名默不作声,显然默认了公孙康的说法。

哎!

岩石心中叹息一声,终究还是要面对啊!

就是这柄无名剑了。

不会有错,想不承认都由不得自己的。

“无名用无名之剑么?”

岩石低低的一声,就像在确定一样。

心中已经翻江倒海一般。

果然呢!

无名剑,无名用。

为何如此,想必就是为了契合此剑。

从小伴随,不就是为了契合剑么!

一想到自己要拔天阙的艰难。

难道自己真的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一路走来,无不说明这样的情况。

就算自己是那个人的灵身之一,也是最终要舍弃的那个。

就算自己是神主灵身之一,也是一个不重要的。

随手,随时可以放弃的存在。

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是他的灵身,自己就是自己,别想改变。

关键还是自己空有天阙,却还没有拔剑。

恐怕自己真不是那个人的灵身。

否则怎么可能每走一步都如此艰难。

就算无名剑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也不是自己拿着一柄不能拔的剑可比。

有些羡慕嫉妒恨啊!

可又转念一想,有什么好羡慕嫉妒恨的。

自己就从来都没有承认自己就是那个人的灵身之一。

不过就算强加于人。

做着那个人灵身一样的事情。

就是所谓的宿敌之战也是逼不得已。

自己不杀他们,他们也会杀自己,才不会分辨是不是那个人的灵身。

无奈啊。

身不由己啊!

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人的灵身之一。

否则何来如此多的巧合。

很多事情不做都不能。

不做就是死,谁愿意。

为了活着,必须